《淘宝网关于不当获取使用信息实施细则》变更
2021-06-18    阅读:441 赞:0 标签:运营

为了提升用户对淘宝网的购物体验,淘宝网将对《淘宝网关于不当获取使用信息实施细则》的相关条款进行变更。

此次规则主要变更点:

构成不当方式的情形的说明进行细化。


具体变更内容如下:

淘宝网关于不当获取使用信息实施细则

变更前

变更后

二、哪些情形构成不当方式?
淘宝尊重并依法保护会员及其他相关主体的数据权利,除会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、协议对相关数据进行的合法获取使用行为外,为维护淘宝网的正常运行秩序、效率、用户个人隐私及商家商业秘密,会员不得在未经淘宝或他人事先许可的情况下,进行如下任一行为:

(一)向第三方租借账号;

(二)与第三方共享账号;

(三)自行、授权或协助第三方对平台商业信息或平台系统进行地址扫描、网络端口扫描、操作系统探测等扫描及/或探测;

(四)自行、授权或协助第三方以包括通过机器人、蜘蛛等程序或设备监视、复制、传播、展示、镜像、上载、下载等方式擅自获取使用平台商业信息;

(五)向第三方有偿或无偿出售平台商业信息或他人信息;

(六)对外披露、共享平台商业信息或他人信息;

(七)其他不当方式。

 

 

二、哪些情形构成不当方式?
淘宝尊重并依法保护会员及其他相关主体的数据权利,除会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、协议对相关数据进行的合法获取使用行为外,为维护淘宝网的正常运行秩序、效率、用户个人隐私及商家商业秘密,会员不得在未经淘宝或他人事先许可的情况下,进行如下任一行为:

(一)向第三方租借账号;

(二)与第三方共享账号;

(三)自行、授权或协助第三方对平台商业信息或平台系统进行地址扫描、网络端口扫描、操作系统探测等扫描及/或探测;

(四)自行、授权或协助第三方以包括通过机器人、木马、爬虫等程序或设备监视、复制、传播、展示、镜像、上载、下载等方式擅自获取使用平台商业信息/他人信息。

(五)向第三方有偿或无偿出售平台商业信息或他人信息;

(六)对外披露、共享平台商业信息或他人信息;

(七)其他不当方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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